一、重視開發東部,組織了東部開發委員會,一年之後即與海埔新生地開發委員會合併,合併後本席認為政策很對,並學得可能對以後開發東部之工作會受影響;二、政府對於一般農作物之灌溉建設應加強以利增產,而增加國庫收入,過去對水利灌溉之建設,都是偏重在水田方面,為著要使開發海埔新生地變為水田,往往妨害舊有水田之灌溉,應先種一般之農作物,而一般之農作物也可以想辦法建設水利灌溉來增加收入;三、政府以農業發展工業,輔導加工廠,獎勵加工廠,保護加工廠非常重視,對原料之生產者,農民之利益往往沒有重視;四、生產之農作物,工業加工品等,政府過去費了很多精神,結果生產出來之東西,政府一方面准許外國貨倍口,致前所輔導,工業農業不但不能發展,反而有破產之現象;五、政府對上山下海之政策實行了很久,治山防洪與上山防洪與上山是否有抵觸之地方,遇到颱風洪水時平地之土地便受流失;六、其次開發東部,其出口之道路不搞好,內面再好也沒人敢進去,花蘇鐵路未建設以前,無論如何先擴建花蘇公路,並澈底整修,使東西部之老百姓能自由地來往;七、政府將加強改善東部的鐵路、公路工程緩辦;八、林產方面,除針葉樹用材有少數輸出外,其他邊皮、樹尾、樹根及無利用價值之闊樹都任其在山上腐爛,殊為可惜,極應利用為工業原料;農牧局對山坡濫墾之申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澈底的改善。